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心理健康、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的防治研究,以及相關國際交流合作。
根據工作需要,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公開招聘1名內設機構正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符合招聘崗位任職條件及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堅持黨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質。
(三)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熱愛衛生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工作。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要求,具備崗位所需任職條件。
(五)內設機構正職(五級職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管理人員:具有五級職員崗位任職經歷或六級職員崗位兩年以上任職經歷;
2.專業技術人員: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兩年以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六)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要求。
(七)年齡不超過45周歲,應聘人員的任職、工作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9月。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或者學籍,及其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的;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 |
崗位類別
及等級 |
專業 |
學歷 |
人數 |
崗位要求 |
精神障礙防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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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五級 |
基礎醫學(100101K)、心理學(0402、0454、0711)、生物醫學工程類(0826、0831)、臨床醫學(1002)、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1004)、中醫學(1005)、中西醫結合(1006)、醫學技術(1010)、護理學(1011、1054)、公共管理(1204) |
本科及以上 |
1 |
1.具備北京市常住戶口。
2.具備3年以上臨床醫療或醫療管理工作經驗。
3.具有較深厚的科研和學術素養,近5年作為國家重要科研項目負責人或子課題負責人(國自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社科)。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 |
以上學科類別、專業名稱和代碼參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考生可以報名,以筆試確認通知為準。聯系電話:010-64413253。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2日24:00。
(二)報名方法:請應聘者填寫《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公開招聘內設機構正職報名表》,于2025年9月2日24:00前發電子郵件至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招聘專用郵箱( [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及報名登記表文件名按照“報考崗位+姓名+學歷+所學專業+聯系電話”格式填寫。
(三)報考者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中心將結合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對于通過資格審查者,將會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筆試,未進入筆試人員不再通知。每個崗位筆試的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5,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由中心研究決定是否按照實際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五、考試
(一)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將根據報名情況組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網站(https://ncmhc.org.cn)公布,請應聘者注意查詢。
(三)考試僅在北京設置考點和考場。應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相關學歷學位證、相關從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招聘報名表》紙質版1份。
(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筆試成績合格者,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1:5的,按照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具體事宜將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未入圍人員不再通知。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取消該崗位招聘。
(六)考試不收取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六、考察、體檢
(一)根據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比例為1:1。由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派員到其所在單位考察。考察包括審核檔案及相關證明,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等。
(二)體檢、核查個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三)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選資格,不再遞補。
(四)根據考察、體檢,確定擬聘人員。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取消該崗位招聘。
七、公示、聘用及相關要求
(一)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擬聘人員名單將按規定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官方網站、衛人就業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長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三)招聘公告由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10-64413253)
附件下載:
原標題: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內設機構正職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8/t20250819_554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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