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鎮江新區教育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鎮新事招公告﹝2023﹞2號)規定,現將資格復審安排通知如下。
資格復審對象:
筆試成績職位內排名在招聘公告崗位表上各崗位招聘人數3倍(含)以內的考生,具體筆試成績及職位內排名請登錄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2日(周一)9:30-16:00。
資格復審地點:
鎮江市丁卯第三中心小學(智慧大道以東、張許路以北)一樓微格教室。
資格復審現場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取得證書,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2023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名稱不在崗位專業參考目錄內但名稱相近的考生,還須提供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
3.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和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如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上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別沒有“師范”字樣的,提供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除2023年當年畢業的考生可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外,其他考生(不管是否為2023年畢業生身份)均須已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5.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僅402、403崗位提供)。證書原件丟失的,請提供有本人信息的職稱部門蓋章的職稱通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6.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簽字確認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見附件)。
注意事項:
1.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資格復審期間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復審的入圍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核當天不收取面試費,面試費在打印面試通知單時候網上繳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會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示。
2.所有證件、證書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只收取復印件,未就業承諾書等其他證明材料收取原件。
3.考生本人無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被委托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委托書和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所需的各項材料,委托辦理資格復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資料遺失、資料不全未能通過資格復審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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