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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現委托宿遷經開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司法輔助人員,招聘錄用人員將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至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資格條件詳見《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10名司法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性、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
3.年齡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審判執行輔助人員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3月及以后出生)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報考者須于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認定以《2026年度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為準;
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其他相關政策規定,均參照《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體態正常,無口吃、重聽、色盲、紋身,無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可能影響履行崗位職責的明顯生理缺陷,具備正常履職所需的體能和心理素質。其中,報考審判執行輔助人員崗位的,身高須在170cm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錄用:
(1)現役軍人;
(2)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5)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高等教育學籍、黨(團)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7)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及聘用備案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
1.網絡報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6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考生登錄報名網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23),按照網站提示完成網絡報名。
2.資格初審與陳述申辯。資格初審時間:2026年3月18日9:00—3月26日12:00。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宿遷經開區法院(0527-82685012)聯系。陳述申辯時間:2026年3月18日9:00—3月26日16:00。考生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與宿遷經開區法院聯系。
3.繳費確認。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繳費時間:2026年3月18日14:00—3月26日17:30。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注意事項。考生在報名與資格初審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100kb左右)。
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宿遷經開區法院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核減的崗位招聘數可調劑至其他崗位,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確保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準確有效且通信暢通。如因考生個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號碼錯誤、變更改號、欠費停機等)導致招聘相關通知無法接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5. 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繳費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持續關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并保持通信暢通。
(三)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涵蓋公共基礎知識、時政、法律、常識、宿遷市情等相關知識。
4.筆試合格線。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等所有考試),各環節的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審判執行崗位不設合格線),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公布。
6.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四)專業技能測試
1.體能測試。對審判執行輔助人員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分鐘跳繩、10米*4往返跑。
2.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以通知為準。
3.專業技能測試合格線。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8:1的比例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未達到8:1比例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專業技能測試。
4.成績公布。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公布。
(五)資格復審
1.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對于報考有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其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復審。
考生須提供符合本簡章、《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明(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工作經歷證明(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2)報名時在職、資格復審時已辭職的人員,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3)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夠滿足本簡章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審核。
2.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3.陳述申辯。考生對資格復審結果不服的,可現場向宿遷經開區法院提出陳述申辯,接到陳述申辯后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
4.遞補規則。經現場審核,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招聘主管部門要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考生無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
5.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完成后,面試人選名單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公布。
(六)面試
1.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須達到總分的60%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對于報考有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七)考察
1.考察人選。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考察內容。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條件第5條所列內容進行考察,存在相應情形的,考察不合格。
(八)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考察合格人員作為體檢對象。體檢名單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公布。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
1.聘用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經開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JKRCSC)、宿遷經開區法院微信公眾號(sqjkqfy_real)上公示5個工作日。
2.手續辦理。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宿遷經開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保密責任書。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勞動關系。
3.情況說明。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由宿遷經開區法院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由宿遷經開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發放,工資待遇按區法院在職同類人員薪酬標準執行,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本簡章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0527-82685012
宿遷經開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0527-84333312
監督電話: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0527-88859681
原標題: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10名司法輔助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19TkhDPLDQm3De-7dUPp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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