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際合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配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執行“一帶一路”建設、國際產能合作中一系列國際合作機制,涵蓋政策研究、國際合作、規劃咨詢、高端培訓、外事服務等多領域業務的新型綜合性智庫。現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序號 |
工作
部門 |
崗位 |
學歷
學位 |
專業要求 |
生源 |
招聘
人數 |
備注 |
1 |
國際
合作 |
國際合作 |
研究生
博士 |
050202俄語,050207日語,050203德語,050231葡萄牙語,050257哈薩克語 |
京外 |
1 |
同等條件下,有雙多邊國際合作機制、項目或者大型涉外活動相關經歷人員優先。 |
備注:上述專業設置主要依據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所學學科專業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擁護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大學英語六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七)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歲,需提供近3年的社保記錄和納稅記錄;
(八)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仍在影響期內的;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圍
招聘對象為2023年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在最高學歷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全部合格,畢業時須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為應聘人員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對應專業。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箱報名的方式。
3.報名材料:需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學歷及學位證書,能夠認定本人相關經歷的證明材料。
4.有關要求:提供一份詳細簡歷。應聘人員所提供內容、資料不得存在隱瞞、偽造、弄虛作假等情形。應聘人員所提交材料不實的,一經查證,即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線上進行初步審查,對于符合條件者,以電子郵件或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再通知。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須達到1:5,達不到該比例的,將取消招聘。
(三)考試
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可進入面試。根據各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生與崗位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應以郵件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所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或取消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規定按程序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中心有關政策執行,具體可電話咨詢。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國宏大廈C座國際合作中心辦公室;
咨詢電話:010-6390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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