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成績在信息發布指定網站公布。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
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各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數與計劃招聘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確定面試人選時在切分線上成績相同的實行同分跟進。筆試成績不合格考生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按如下要求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材料。
(2)其他要求:
①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等人員,須提供畢業學校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同時須在資格復審現場簽署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2022年畢業生須簽署無工作單位的承諾書)。
②參加基層服務項目按2022年畢業生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檔案存放證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同時須在資格復審現場簽署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之前無工作經歷的承諾書。
③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④以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⑤退役人員須提供相關退役證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等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對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效證件(材料)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結果現場告知考生。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信息發布指定網站公布。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應當場向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
在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根據本公告相關規定,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成績為百分制,合格線為50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主評委、監督人員現場簽名確認后通知應聘人員。
應聘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在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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