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shù)、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揚州黨建網(http://dj.yangzhou.gov.cn)、揚州人事考試網(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查詢。
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簡章》以及本簡章等文件,遵循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準確選報職位。
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照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在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完成網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tài)以報名網站顯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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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者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并在報考職位所在考區(qū)參加筆試。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尚未進行初審而報考者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統(tǒng)認作重新報名,提交時間重新起算。2025年11月10日16:00至11月12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2.報考者應充分了解考錄政策,本人信息做到應填盡填,并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
3.“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等,在報名系統(tǒng)內無對應專欄的,請?zhí)顚懺凇痉蠄罂荚撀毼灰蟮钠渌麠l件】一欄。
4.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錄人數(shù)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程序核減錄用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報名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9:00-16:00。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殘疾人報考者,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揚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0514-80829370),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揚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0514-80829370)。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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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類分級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且參加B類考試的報考者,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可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省公安廳網站查詢考試大綱。
2.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25年12月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2025年12月6日,具體安排為:
下午14:00-16:00
報考者應當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2026年1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
(二)面試人選的確定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參加B類考試的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ㄈ┵Y格復審
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者應當提供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者《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報考者還應提供有關證明。
3.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原大學生村官還須出具服務地所屬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5.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的相關證明。
6.定向招錄職位報考者還須提供符合職位要求的戶籍或生源的證明材料。
7.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及資格復審需要的相關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經資格復審,凡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等信息在揚州黨建網(http://dj.yangzhou.gov.cn)公布。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5∶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因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導致面試人選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與缺額人數(shù)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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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按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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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偝煽儽A粼加嬎銛?shù)值。
四、體檢
招錄機關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根據(jù)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并在揚州黨建網公布體檢人選信息??偝煽兿嗤?,依次按照筆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錄用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操作手冊以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社會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如在領取體檢通知書前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報考者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五、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錄用考察工作。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有關人員,還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政治考察(審查)??疾烊诉x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不得確定為錄用對象。
六、公示、審批和備案
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機關名稱、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各科成績、合成總成績、監(jiān)督舉報電話以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人選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需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鄉(xiāng)鎮(zhèn)(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得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
七、相關事項
本簡章由揚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報考相關政策詳見《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未盡事宜,根據(jù)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招錄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技能、證書等資格條件和招錄相關問題需要咨詢時,報考者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咨詢電話可通過職位表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514-87826395
咨詢時間: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8:00
考務咨詢電話:0514-80829370
咨詢時間:2025年11月4日至12月7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為嚴肅考錄紀律,接受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中共揚州市委組織部0514-12380。揚州市紀委監(jiān)委第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0514-87012987。
附件:
原標題:揚州市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dj.yangzhou.gov.cn/yzsgwyj/zlgz/art/2025/art_66c59a318b9d4cf095437e3f561f1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