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村居衛生室服務能力,更好滿足基層醫療服務需求,進一步推進全區醫療衛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鄉村醫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全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鄉村醫生。具體招聘職位、人數和相關條件等詳見《2025年湖濱新區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20日至2007年10月28日之間出生),具有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資質的可放寬至45周歲(1979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在讀的全日制普通學校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黨紀、政紀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5)受吊銷執業(助理)醫師證書行政處罰或發生過重大醫療事故的當事責任人;
(6)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7)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湖濱新區管委會網站(http://hbxq.suqian.gov.cn/)、湖濱新區微信公眾號和有關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10月20日—10月24日,27日—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報名地點:湖濱新區衛健醫保局213室(湖濱新區軟件園A8棟二樓),聯系電話:80602618。
3.?報名時需提供材料: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由報考人員自行從網站下載填寫),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原單位經辦人簽字且加蓋公章)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及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書或材料(原件、復印件)。照片及各類材料復印件不退。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簡章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報名時,考生選擇服從調劑的,將從后續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中按從高到低順序,調劑到未達報名人數對應崗位進入下一階段程序。
(三)資格審核
1.?招聘主管部門將按照本簡章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經工作人員審核,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表》所要求條件的,會當場告知其資格審核結果。
2.?通過審核后的應聘人員須現場繳納報名費100元,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確認報名資格、填寫資料、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4.?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衛生、醫學知識及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相關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關注發布簡章的網站。
2.?面試(含技能實操)。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由主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結果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同時聘用。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湖濱新區衛健醫保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現缺額的,不予遞補。社會在職人員在體檢前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六)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湖濱新區衛健醫保局組織實施。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濱新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招聘主管部門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八)待遇
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按照湖濱新區鄉村醫生工資發放標準執行。按季對鄉村醫生工作實績進行考評,根據綜合考評結果進行發放。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湖濱新區衛健醫保局組織實施,湖濱新區紀監工委監督。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任何人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簡章由湖濱新區衛健醫保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0602618(湖濱新區衛健醫保局);
監督舉報電話:0527-84837110(湖濱新區紀監工委)。
原標題:湖濱新區2025年鄉村醫生招聘簡章
文章來源:http://hbxq.suqian.gov.cn/hbxq/tzgg/202510/00778f45324445cc9923eebbc388d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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