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衛生健康系統2023年4月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已結束,按照《宿遷市衛生健康系統2023年4月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所有考生筆試成績可通過原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
二、資格復審
時間: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點:
①01-24號崗位,宿遷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一樓112房間(宿遷市宿城區人民大道8號);
②25-28號崗位,沭陽縣衛生健康局401室(沭陽縣蘇州東路11號);
③29-56號崗位,泗洪縣衛生健康局705室(泗洪縣淮河東路10號)。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根據考生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復審。不進行筆試的崗位,報名成功的人員均需要參加資格復審。
2.復審材料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3)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含非在編教師)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4)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單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5)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招聘單位審核。
3.遞補規則。經招聘單位現場審核,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招聘單位要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考生無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
4.面試繳費。考生在資格復審通過之后,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現金/人(不參加筆試的考生已在報名階段提前繳納面試費用,無需再次繳費)。
5.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完成后,面試人選名單在發布公告的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點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