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請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務必在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材料,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方式
無錫市濱湖區衛生健康委員會410室(無錫市濱湖區金城西路500號濱湖區政府3號樓四樓)。
咨詢電話:0510-81178789。
三、資格復審對象
1、4月29日參加筆試成績合格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同分跟進)。
2、高端緊缺性人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1:3并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崗位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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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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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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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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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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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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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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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技術骨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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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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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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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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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技術骨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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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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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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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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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技術骨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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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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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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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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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醫學科技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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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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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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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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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技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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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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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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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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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技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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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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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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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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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醫學科技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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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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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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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二中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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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內科學科帶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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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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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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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第二中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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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分泌技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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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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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1、請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根據所報職位的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2022年、2023年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學歷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發表論文等內容,考生研究方向應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要求有專業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須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在職證明、社保繳費記錄等佐證材料) ,工作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因故無法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審。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復審材料外還需攜帶由委托人本人簽署姓名的委托書。
現將2023年無錫市濱湖區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名單公布如下:見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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