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4月8日對我校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發布的《江蘇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部分崗位組織筆試環節考核,其他環節及其他崗位考核另行通知。現將本次考核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崗位
A01、A02、A03、A04、A05、A07、A08、A09、A10、A11、A12、A13、A14、A15、A28、A29、A30、A31
二、資格復審及準考證領取
1.資格復審及領取準考證時間:2023年4月2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自動放棄應聘處理。
2.資格復審及領取準考證地點:江蘇旅游職業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考生請從我校東門進入。
3.進校要求: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進校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陪同人員及車輛不許進入。
4.資格復審資料: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以下材料根據應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
(1)身份證;
(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如為2021年、2022年畢業生還須同時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除提供畢業證書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報名資格條件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須提供專業方向證明材料(如成績單、科研成果、研究生院或教務處出具的相關證明等);
(4)學生干部經歷:班級、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5)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其他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6)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須由應聘人員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
(7)其他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佐證材料。
三、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開始(具體要求見準考證)。
2.考試地點: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指定考場(具體教室詳見資格復審或考試當天指示牌,因涉及考場較多,考生可在資格復審當天提前熟悉所在考場具體位置)。
四、其他事項
1.考試當天請綜合考慮天氣、道路、交通狀況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預留充足入場查驗時間,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應聘人員進校時出示準考證、身份證進入校園,送考人員和考生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2.報到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毓秀路88號江蘇旅游職業學院。
聯系電話:0514-87431394(沈老師、周老師)
3.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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