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后塍、德積街道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經筆試后進入面試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2月1日-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保稅區濱江大廈A座3樓第一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由工作人員留存。
1.考生攜帶《資格復審表》一份(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s://12333.zjg.gov.cn:7015/wsbm)下載并打印簽字);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戶主與本人頁);
4.學歷、學位證書照片(同時提供學信網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海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職稱證書、技能登記證書等(須于2022年12月22日前取得);
6.黨員需提供黨員證明(支部證明或微信公眾號張家港先鋒-微服務-黨費繳納記錄截屏);
7.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2日,可以勞動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8.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相關說明:經資格復審,不具備應聘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后塍、德積街道2022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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