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年新沂市補充招聘編制教師公告》要求,現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劃定筆試合格線
2022年新沂市補充招聘編制教師筆試成績劃定合格線為50分,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復審環節)。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1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點:新沂市教育局第一會議室(北京路13號)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須本人到場,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畢業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023年畢業生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2023年免試認定的考生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非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不能提供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5.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四、其它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報名費100元。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從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23年1月6日14:00-17:00。地點另行公布。
4.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期間,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應聘人員(或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8922340,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咨詢電話:0516-88922218
附件:
1.2022年新沂市補充招聘編制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涉及個人隱私,本站只發布公告,招考單位會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考生,望考生注意查看、或者去招考單位官網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