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跑分?
把自己的銀行賬戶提供給陌生人轉賬,就能從中分得傭金,這樣的“跑分”兼職吸引了不少年輕人的注意。事實上,“跑分”的本質是通過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賬號進行洗錢,幫助電信詐騙進行非法資金轉移。
我們再次呼吁,每個人都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個人銀行卡、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僥幸心理不可有,法律紅線不要碰,別為蠅頭小利毀了大好前程。
什么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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