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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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招聘單位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12月19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試講的形式進行。面試、試講均由連云港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綜合素質及崗位適應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
1.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通過資格復審方可進入試講。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面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試講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試講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四)試講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入圍試講,試講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試講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試講成績×100%??偝煽兗芭琶麑⒂谠囍v結束后在連云港教育網統一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由連云港市教育局對成績相同人員組織加試,加試辦法另定??疾祗w檢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經連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連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監察組對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822127。
2.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5687197。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原標題:江蘇省新海高級中學開發區分校2024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骨干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be97551a-8494-4165-821c-007e6a30a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