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縣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加強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連人社發〔2023〕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現進行第二次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主要從事社會保障、仲裁維權、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等工作。具體崗位及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灌南縣2023年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第二次招聘崗位表》(附件1),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nan.gov.cn)查詢、下載。
二、應聘人員資格要求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工作踏實、責任心強、安心基層工作,身體健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二)灌南縣戶籍未實現初次就業的2022屆、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1987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20日之間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人員。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灌南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7:00。
3.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2:00。
政策咨詢電話:0518-83968833(受理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問題)。
考務技術咨詢:0518-83968833 (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12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見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灌南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740室)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報名注意事項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研究后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相應崗位數。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1.報名成功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本人未繳納社保承諾書。
4.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
5.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五)打印面試通知書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在面試前3日登錄報名平臺打印面試通知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面試通知書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面試通知書中如有問題,請與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8-83968833。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1.面試形式和內容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責任自負。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工作地點、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院校及專業、招聘考試的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經考核實行一年一簽),試用期一個月。人員工資待遇每月2760元(按目前最低工資標準1.5倍計算,以后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適時調整人員工資待遇),按規定參加各類社會保險。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至合同期滿,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灌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3696905。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灌南縣2023年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cd128daf-80ce-4d1a-abfd-8310aa85ee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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