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選調生招錄1139人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選調志向明確,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好,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入黨時間截至報名截止日)。
3﹒縣級以上機關職位選調(名校優生選調):在選調職位對應高校就讀期間(研究生含選調職位高校范圍內本科階段)擔任過班級(黨團組織)委員及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職務滿1學年(任職時間截至考察之日);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校一等獎學金或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團)員、優秀黨(團)干部等校級及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對在選調高校1、2范圍就讀的,可以放寬至校二等獎學金或院系級及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報考法院系統、檢察系統和鹽城、淮安、宿遷、連云港市縣機關職位的,放寬至院系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應屆大學本科生學習成績在班級排名前50%。
鄉鎮(街道)職位選調:在選調職位對應高校就讀期間(研究生含選調職位高校范圍內本科階段)擔任過班級(黨團組織)委員及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職務,獲得過院系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其中,類別II高校應屆大學本科生,須擔任過班級(黨團組織)班長(書記)、院系學生會(黨團組織)中層正職、校學生會(黨團組織)中層副職及以上職務,獲得過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團)員、優秀黨(團)干部等院系級及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任職時間截至考察之日滿1學年;應屆大學本科生學習成績在班級排名前50%。
4﹒大學本科生一般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在校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等問題。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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