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揚州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具體事項
一、基本要求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崗位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7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8日期間出生),醫療保險繳納滿5年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國家、省、市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6)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一)揚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招聘輔警20名;
(二)揚州市公安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招聘輔警13名;
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附件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簡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相關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統籌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9:00-18: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根據報考崗位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詳見《簡介表》),不得由他人代報名。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報名當天經檢查“蘇康碼”為綠碼、“行程碼”無中高風險地區記錄,現場體溫測量低于37.3℃,無咳嗽、嘔吐等異常癥狀方可報名,同時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報名全程佩戴。
3.報名材料:
(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證件照)2張;
(6)退役軍人提供證明材料(復員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其他專業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應聘人員不得兼報兩個崗位,公安機關將同步做好資格審查;
5.未按要求參加報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審查不合格。通過審查的視為報名成功,公安機關將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
(二)考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程序,考試包括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1.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俯臥撐(仰臥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三項。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具體見附件3。體能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各小項相加后取平均分計入總分。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應當自動放棄。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主要考核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礎理論、行政職業能力等。
3.面試。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計分。
4.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按體能測試成績占3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2)所有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三)體檢
1.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崗位條件中有身體指標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3.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體檢、考察等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六)錄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錄用,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按規定執行。在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環節,因應聘人員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四、福利待遇
正式錄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揚州市公安局相關分局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五、紀律監督
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因手機通訊不暢、信息填寫錯誤無法聯系、不按要求回復、屏蔽群發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招聘工作實行自律制度,即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如實提供報名資料,未按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為確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進行監督,揚州市公安局紀檢監督電話:87031332、87031337,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紀檢監督電話:87955890,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紀檢監督電話:87985113。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公告由揚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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