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1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因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確認放棄或復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并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一次。
筆試成績公布后,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將通過電話聯系方式通知資格復審對象,請相關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暢通,無法聯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下同)負責,采取“線下”和“線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對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南通大市范圍以外行程的考生,采用“線上”資格復審的方式進行,具體形式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另行通知。
時間: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9:00-16:00。
3.資格復審前7天內行程均在南通大市范圍且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須本人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
時間: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9:00-16:00。
具體地點、聯系單位、聯系人等信息詳見《資格復審單位聯系表》。
4.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根據遞補考生情況和疫情防控規定組織實施,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6:00前完成。
請相關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聯系不到及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招聘公告》和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審核單位核驗材料原件后留存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1.“線下”復審的考生原則上須本人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審。復審時須攜帶《資格復審表》(附件1,考生下載、填寫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貼2寸證件照后簽字確認)、《2022年南通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附件2)各一式兩份。
2.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內容填寫完整,院校蓋章)、《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學信網查詢、下載、打印,右側有二維碼)、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2022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出現役證》;2020年和2021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國(境)外留學畢業生須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其中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內容填寫完整,院校蓋章)、《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和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國(境)外留學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等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經復審單位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5.“線上”復審的考生須在線提交上述資格復審所要求的材料電子版參加資格復審(提交方式和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門另行通知)。除證件(書)原件外,相關輔助證明材料原件(如資格復審表、學籍在線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承諾書等),須在7月25日前報送招聘主管部門(單位)。
考生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以及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