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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港口發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港口和倉儲等項目運營管理及相關業務的國有公司。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工作人員(國企身份)。
一、招聘職位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滿足職位專業要求,報考專業認定,以《宿遷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1)為準。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以“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為原則,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需提前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報名時間: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報名地址: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管委會(船行灌區)205辦公室。聯系方式:0527-84623003。
2.資格審查:在現場報名時,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需提供以下資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3)2張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不得偽造證件、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各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在1:3的比例范圍內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滿分為100分。
3.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分數和面試分數各占50%),按照各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遇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確定名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公司將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4版)》執行。
2.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無特殊情況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作為擬錄用人員將在“宿城在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宿遷市港口發展有限公司將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按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放。
2.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4.聘用人員待遇參照宿城區同類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四、其他說明
1.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職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2.本簡章解釋權歸宿遷市港口發展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相應調整將在“宿城在線”網站及時公布。
咨詢電話:0527-84623003;監督電話:0527-84623019。
宿遷市港口發展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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