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上半年徐州市市區屬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公布,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進行專業面試的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人選。
報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未就業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材料。
各主管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的報考資格復審把關工作,市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查糾。報考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依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安排。專業面試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專業實踐能力。其他崗位統一進行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評委當場書面告知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