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家港南豐鎮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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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6-03-17 15:21 點擊: 次 |
因工作需要,南豐鎮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若干名,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積極上進,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
3.報考人員除具有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崗位條件及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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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
人數 |
具 體 條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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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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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環保辦工作人員 |
1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環境保護類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二年及以上工作經驗,一線執法,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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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工作人員 |
1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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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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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
1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農業類、食品類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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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農業類、食品類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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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2 |
35周歲及以下 |
大專及
以上 |
財務財會類 |
張家港市戶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從事會計工作二年及以上。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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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5周歲及以下 |
大專及
以上 |
財務財會類 |
張家港市戶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從事會計工作二年及以上。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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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工作人員 |
3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不限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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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不限 |
張家港市戶籍,具有相應學位,女性 |
上述崗位條件相關說明:
(1)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2)張家港市戶籍:畢業后戶籍仍保留在張高校學生集體戶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視作具有張家港市戶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憑配偶或父母戶籍報考。
(3)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報名時請攜帶相關單位的工作證明(加蓋單位公章),要求證明中能夠體現從事的崗位及年限;
(4)此次招錄人員性質為非在編人員,即非機關公務員和事業人員身份。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除外)。
2.報名地點:南豐鎮組織人事辦(南豐鎮鎮政府內)。
3.聯系電話:0512-58620002;0512-58908182。
4. 報名辦法:必須是應聘者本人到現場報名,不可委托報名,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時須持《南豐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到張家港市人才 網http://www.zjgrc.com或南豐鎮政務網http://www.nf.zjg.gov.cn/下載填寫,A4紙)、本人身份證、戶口 簿、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職稱資格證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和其他佐證水平與能力的材料,有工 作年限要求的崗位需出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A4紙,需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交一寸免冠彩色同底證件照1張(要求與《報名表》上照片一致,背面寫上姓 名)。
5.資格審查: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考對象和條件如實填寫,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中,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現象的,則取消報考資格,責任自負。
四、考試內容及有關規定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按照逐輪淘汰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
1.筆試
(1)原則上按照1:3的比例開考,當各類型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和崗位職數3:1的比例,確定招聘職數并開考;
(2)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基礎知識,不提供指定教材。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請在報名后保持聯絡電話通暢,因考生原因造成聯絡方式不暢通或在發出筆試通知后,12小時內未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
2.面試
(1)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崗位實際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若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低于此比例的,則全部參加面試;
(3)招聘崗位最后一個面試名額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
(4)因考生原因造成聯絡方式不暢通或在發出面試通知后12小時內未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5)若進入面試人員自動放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分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7)筆試、面試成績均在合格線以上者,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50%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擬招職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經體檢、考察后,如有缺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合格分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招聘職位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六、錄用和待遇
1.錄用
經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鎮組織人事辦發放錄用通知書,錄用者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 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錄用人員試用期六個月,期滿經考評稱職及以上者繼續留用,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考評不稱職或者人崗相適度不匹配的,取消錄用資 格,自謀職業。
2.待遇
參照同職同類人員標準執行,同時按規定辦理五險一金。
南豐鎮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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