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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縣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新區人民醫院及鄉鎮衛生院是灌南縣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疾病預防與醫療服務保障;公安文職人員派遣中心獄醫崗位,主要職能是為監獄服刑人員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保證工作正常開展,2013年需招聘工作人員87名。現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連委發〔2012〕75號)文件精神,制定公開招聘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1、招聘條件:
(1)基本素質好,勤奮敬業,遵紀守法;
(2)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
(3)招聘崗位表中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聘崗位表中已注明的年齡條件以外,未注明的報名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護理類放寬至35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同志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職稱可放寬至45周歲(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2、招聘崗位、人數及經費渠道:
詳見附件:《連云港市灌南縣衛生局(含公安)下屬事業2013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報名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2013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有工作單位者,需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4月2日-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假日正常報名);
地點:灌南縣衛生局人事科(灌南縣行政集中辦公區)
3、聯 系 人:馬在馳 聯系電話:0518-83696933
4、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按規定參加實踐操作的考生收取操作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以及外市籍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凡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報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所報崗位被取消的,征求本人意見可調劑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專業測試
對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實行專業測試;醫技人員和醫療輔助人員采取筆試的方式;護理人員采取筆試與實踐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醫技人員、護理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在報名點領取,日期為2013年4月11日—12日。
報考護理崗位人員,根據招聘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實踐操作人員名單。
2、實踐操作
(1)實踐操作時間: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
(2)實踐操作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有關要求:參加實踐操作人員應提前40分鐘進入候考室,截至當天上午8:30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實踐操作資格。
3、加分
護理類本科學歷加20分、大專學歷加10分
4、成績公布時間及公布方式
公布時間: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
公布地點: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nhrss.gov.cn/)和灌南縣衛生局門戶網站(http://www.gnwsj.org/)上公布。
四、體檢
醫技人員依據筆試成績;護理人員依據筆試、實踐操作、加分的總成績,按實際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人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相應成績(遇同分加試,加試方式另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擬聘用公示名單,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及灌南縣衛生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舉報投訴電話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提出,受理單位應及時處理。
電話:0518-83696931 0518-83968833
七、聘用辦法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首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仍執行國家規定的見習期,見習期一年。試用期及見習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灌南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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