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發揮監督員在加強衛生系統行業作風建設中的監督作用,泰州市衛生局決定向社會公開聘請2012~2014年度衛生行風監督員。歡迎符合以下條件,愿意承擔監督員義務、遵守監督員紀律的泰州各市(區)常住居民,踴躍申請,加入衛生行風監督員隊伍。
一、基本條件:
1、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敬業奉獻精神,自愿擔任衛生系統行風監督員(義務)。
2、善于調查研究,能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敢于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紀守法,自覺執行行風監督的各項規章制度。
4、年齡在18~60周歲之間,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認真履行監督員工作職責。
5、2012年8月起未擔任兩個(含兩個)以上部門或單位的行風監督員。
二、監督內容
行風監督員的監督對象以居住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為主。監督重點為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行政審批、政務(辦事)公開、辦事效率、服務態度和質量、規范收費、清正廉潔等方面的情況,各級醫療衛生單位院(站、所、中心)務公開、醫德醫風、落實服務承諾等方面的情況。
三、權利義務:
(一)權利
1、對衛生系統的行業作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和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督查存在問題整改的情況。
2、參加市衛生局的有關會議和活動,查看醫療衛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狀況,向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
3、向市衛生局反映、傳遞自己或他人對衛生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4、參加市衛生局組織的相關培訓,獲取與衛生行風監督工作有關的資料,了解衛生行風工作的法規、政策和工作程序。
5、其他由市衛生局賦予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利。
(二)義務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監督水平。
2、認真履行監督員職責,依照規定積極開展衛生行風的督查活動。
3、認真收集社會各界對衛生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向市衛生局作出反饋(每年不少于四次),反饋可以當面、書面或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進行。
4、按要求參加市衛生局組織開展的有關活動。
5、遵守監督員工作紀律。
四、聘任程序
1、有意應聘者請填寫《泰州市衛生系統行風監督員申請表》(可從泰州市衛生局或各市〔區〕衛生局網站本公告附件下載),經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居委會同意,于 2012年7月25日前,通過郵寄或傳真報泰州市衛生局監察室(聯系電話:86393177;電子信箱:tzwsjjcs@163.com; 聯系地址:泰州市永泰路318號709室)。
2、8月10前,泰州市衛生局審核應聘人資格,并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
3、監督員的聘期為2年,聘任期滿后,自行解聘。
五、本公告內容由泰州市衛生局紀委、監察室負責解釋。
泰州市衛生局
2012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