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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的規(guī)定,海安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 31日以前出生)、45周歲以下(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可以代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
2012年7月2日(9∶00~11∶30,14∶00~17∶00)。
3.報名地點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一樓大廳(縣城長江東路10號)。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填寫《海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其他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和報名費100元(體檢費自理)。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時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2)報名參加考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須達到3∶1的比例,如達不到3∶1的比例,則按比例相應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核減、取消崗位 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初審單位及時通知考生在指定時間、地點改報其他 崗位(不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此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退回報名費),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報名及退費。
改報名時間:2012年7月3日(9∶00~11∶30,14∶00~17∶00)。
改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大樓305室。
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12年7月4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公示。
(3)取得考試資格人員于2012年7月11日(9∶00~11∶30,14∶00~17∶00)自行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大樓305室領取準考證。
(4)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考試
(一) 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中心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滿分為100分。總成績=專業(yè)知識測試×70%+結構化面試×3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本人。面試沒有競爭的崗位,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總分的60%。
(二) 縣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采取筆試加面試的形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包括政治、語文等)和相關專業(yè)知識(70%)。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時 間:2012年7月14 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2012年7月15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公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取得參加面試資格的人員。按比例名額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筆試成績相同者全 部取得參加面試的資格,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12年7月15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公布。面試滿分 為100分,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本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將公布總成績 及取得體檢資格人員名單。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時間另行通知,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向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報批,并根據審批的《海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登記 表》,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 建設中心人員在試用期滿(試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入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負責及時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除。按照海委〔2008〕45號文件要求,聘用人員實行雇員制,按照雇員制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在以上程序中,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人明確放棄聘任的,可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監(jiān)督舉報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簡章》為依據,一經發(fā)現并查實不符合本《簡章》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 88820668、88165192、88921579。
七、本簡章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海安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中心、縣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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