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江蘇省如皋市環境保護局招錄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工作人員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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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2-03-22 13:34 點擊: 次 |
為充實如皋港開發區環保隊伍力量,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自愿報名、公開招考、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招錄職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 招錄人數 所需專業 招錄范圍 基本條件
環境監察 2 環保類、化工類 應、往屆畢業生 男性,學歷本科及以上,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環保工作經驗的優先錄用
環境監測 2 環保類、化工類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3、本科及以上學歷;
4、專業與所需專業崗位需要相同;
5、身體健康。
6、所有報考人員均不受戶籍、生源地和戶口性質限制。
7、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在本市的須征得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考程序
⒈報名:報名須本人到場,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推薦表)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繳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報名考試費100元。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報名時間:2012年3月16-25日。報名地點:如皋市環保局辦公室(地址:市行政中心大樓主樓A座425室)。聯系電話:0513-87630002。
⒉資格審查:根據報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市環保局對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⒊考試:每個職位報名人數與招錄職位數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則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方式,最后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成績。
⑴筆試。筆試主要考查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凡筆試不及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程序。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⑵面試。按招錄職位1:3的比例(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達不到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重點考查應試者的計劃、決策、組織協調、應變、創新、業務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不及格者自然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⒋體檢: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組織實施。若有體檢不合格者,則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⒌考察:對體檢合格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則按考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⒍公示:擬錄用人員確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五天。
⒎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無異議者,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本簡章由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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