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蘇農商行秋季校園招聘面試熱點:個稅改革
【熱點背景】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簡稱“新稅法”)規(guī)定,此次個稅改革將采取“一次修法、兩步實施”的方式,第一階段將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執(zhí)行減除費用調高、稅率表調整兩項規(guī)定;第二階段即明年1月1日起,將全面實行綜合申報、專項附加扣除、預扣預繳、匯算清繳制度等新稅法全部內容。
【模擬題目】
“新稅法”的實施讓不少百姓的口袋鼓起來,但也有些網友認為,地區(qū)之間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消費支出水平都有一定的差距,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不能全國“一刀切”,對于我國推進新稅法改革談談你的看法?
【參考答案】
我認為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對于調節(jié)收入差距,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而全國統一提高起征點到5000元也有一定的依據和道理,是一項惠及民眾的政策,可以讓更多的群眾有獲得感。
這種看似“一刀切”的規(guī)定,是稅法統一性的內在要求。如果各地都因地制宜確定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就會破壞稅法的嚴肅性。個稅的功能主要是調節(jié)居民個人的收入分配,對區(qū)域間分配差異無法實施調節(jié)。
這種認為起征點不能“一刀切”的觀點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如果真按這個思路操作也會帶來許多問題。例如,如果各個地區(qū)“起征點”不同,會發(fā)生由“起征點”較高的企業(yè)發(fā)工資而人卻在“起征點”較低的地區(qū)工作,那么避稅是很容易的。另外,目前個人所得稅收入中央和地方六、四分成,如果大家都把職工放在“起征點”高的地區(qū)發(fā)工資,而這些地區(qū)往往又是發(fā)達地區(qū),這樣反而會影響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稅收利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和勞動是在全國范圍內流動的,全國統一市場的建立要求對流動性稅基盡可能適用統一的稅制。各地經濟社會發(fā)展不均衡的問題,更多應依靠財政支出環(huán)節(jié)的轉移支付等政策來實現。
“新稅法”的實施確實讓一部分人的錢袋子鼓起來,尤其是讓中等收入及以下的群眾的錢袋子鼓起來,“新稅法”起征點由原來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提高了將近50%,也就是說之前工資在3500元到5000元之間的收入群體,現在不需要繳納個稅。“新稅法”還優(yōu)化了稅率表結構,三檔低稅率(3%、10%、15%)級距擴大、25%級距縮小、三擋高稅率(30%、35%、45%)級距不變,也就是說工資薪金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減稅幅度都超過50%。這不僅讓大家更有獲得感并激發(fā)了大家的工作熱情,而且可以促進消費、帶動經濟增長。個稅減少,讓員工獲利,更讓企業(yè)安心,促成了企業(yè)和員工的雙贏。
2019年“新稅法”設立了6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教育、醫(yī)療、住房、養(yǎng)老等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這將大大減少家庭負擔比較重的中年群體的生活壓力。
為了使“新稅法”更好的落實,我建議:
第一,簡化專項附加扣除的流程。
第二,通過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將納稅人的信息進行統計。
第三,結合每個家庭的特點,針對性的依法扣除專項附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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