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宿遷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4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年滿18周歲,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4.具備擬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有相應工作經驗的優先聘用。
5.退伍軍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優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6.非在職警務輔助人員。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非因違法違紀等情形被開除或者辭退,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須滿1年方可重新應聘;在以往宿遷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招聘測試、體檢、政審等環節,因個人原因棄權未事前告知的,需滿1年方可重新應聘。(以上,時間節點為簡章發布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其他不適宜從事合同制工作的。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崗位一覽表》(詳見附件)。
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與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由宿遷市公安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試用期2個月。
三、招聘流程
(一)現場報名和技能測試
2024年7月23日至7月26日,早上9:30—11:30,下午2:30—4:30,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證、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張,到宿遷市公安局D樓8507房間現場報名,隨后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總分100分,主要考察崗位所需的能力。
技能測試后,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
(二)體檢和考察(政審)
體檢按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及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由招聘單位按照報名資格條件第(二)項的11條內容進行,存在相應情形的,考察不合格。
(三)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政審)均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gaj.suqian.gov.cn/)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期間,報考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聘用手續,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聘用條件。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四、管理及待遇
1.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由市公安局負責日常管理、使用。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宿遷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宿遷市公安局合同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等制度執行。
2.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被聘用人員交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3.聘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達到法定享受退休金個人社保應交納年限的,應當由其本人在達到退休年齡后自行繳納剩余個人社保金。
4.聘用后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整崗位,應當服從安排。
5.被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保障等方面的爭議等,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五、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由宿遷市公安局統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應聘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學歷以已經取得的畢業證書為準,資格證書以已經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驗證,在讀學歷不得作為相應學歷證明。
(三)有關環節實有人數不足比例的以實有人數計,遞補由市公安局根據需要進行。遞補考生需在接到遞補通知(含電話、短信或微信通知)的24小時內反饋個人意見,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同類崗位產生缺員的,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遞補聘用。
(四)因不及時查看網站發布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招聘咨詢電話:0527-84352398
聯系人:秦警官13805241696
監督舉報電話:0527-84352396。
本簡章由宿遷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gaj.suqian.gov.cn/sgaj/tzgg/202407/5eb5adb256d7471287686a90377aab2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