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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泰興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選調計劃一
泰興市紀委監委綜合管理、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崗位,選調5名公務員。
選調對象二
泰興市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省委組織部選調生,不含參照管理事業單位人員)。
資格條件三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有從事紀檢監察工作意愿;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擔任市級機關、鄉鎮(街道、開發園區)股級干部的年齡可放寬至37周歲(198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選調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2)本人曾受過黨紀政紀(務)處分,或受到誡勉、組織處理且影響期未滿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配偶、直系親屬受到刑事處罰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調動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等情形,計算服務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30日;
(4)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選調程序及方法四
1.公開報名選調報名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組織推薦由各鄉鎮(街道、開發園區)、市級機關部門單位負責,有符合條件的推薦1-2名。個人自薦可直接到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管理監督室(市行政辦公中心624室)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4日下午17:30。報名需提供《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個人承諾書、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聯系人:朱小雅,聯系電話:87655933,15152488287。
2.資格初審2021年11月5日,市紀委監委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并將初審通過后的人員信息匯總報市委組織部。資格初審合格的人數與擬選調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如達不到最低比例,相應減少選調計劃。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各占50%。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專業知識水平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和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2: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4.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市紀委監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經公安、信訪等職能部門(科室)聯合預審。考察時主要審查個人“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任職文件、年度考核等情況,了解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考察中因個人資格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是否遞補考察對象。
5.公示與調入市紀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泰興廉政網、“清廉泰興”微信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其他事項五
1.選調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凡是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2.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未能參加公開選調程序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3.選調期間,市紀委監委設立專線電話受理咨詢和解答有關問題,聯系電話:0523-87655933;15152488287。
中共泰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附件:《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及個人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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