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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十五部門聯合印發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1〕3 號)文件精神,推進市人民政府民生實事工作,提升就業援助質效,根據各主管部門申報開發公益性崗位情況,確定2021年東臺市第四批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具體如下:
一、崗位數量
東臺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表(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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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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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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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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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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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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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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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垛鎮政府社會治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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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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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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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垛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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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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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臺高新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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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業(人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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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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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臺高新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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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環境衛生(農業農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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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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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團工作(組織人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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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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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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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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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崗位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公益事業,愛崗敬業,服從用人單位管理;
2.具備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與綜合素質;
3.身體狀況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條件。
三、安置對象崗位安置對象為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按照《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東人社發〔2020〕121號)的規定,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范圍如下: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的;3.特困職工家庭的;4.殘疾的;5.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6.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7.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8.優撫對象家庭的;9.軍隊退役的;10.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的。
四、工資和補貼標準用人單位應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崗位工資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且應按時足額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支付。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市財政局、市人社局根據《江蘇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蘇財社〔2019〕161號)有關規定,對提供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一)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延長期限以初次核定的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的年齡為準。
(二)社會保險補貼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按照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執行。咨詢電話:東臺市人社局0515-68831012、東臺高新區管委會0515-68965101、梁垛鎮政府0515-85553825。
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臺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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