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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前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招聘活動實際,現將姜堰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幼兒教師、合同制保育員公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要求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應聘者應按防疫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申領并及時更新健康碼、行程卡。在參加現場招聘各環節活動的前48小時,將實時體溫數據、實時健康碼、實時行程碼、新冠疫苗接種記錄截圖,以及《應聘人員疫情防控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件1)簽字圖片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至88212184@163.com。凡未及時上報的,將視為自主放棄應聘資格。
(二)應聘者在應聘期間(自報名起至應聘活動結束)應按照防疫有關注意事項,自覺做好個人防護,不得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不參加聚餐、聚會等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盡量乘坐私家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衛生防護。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
(三)應聘者應提前準備好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并根據招聘活動安排,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相關招聘活動,入場時應提交《應聘人員疫情防控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件1),并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健康碼、行程卡(指當日,下同)。健康碼、行程卡均為綠碼,且行程卡不顯示星號(*)標記,現場測量體溫<37.3℃,亦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應聘者,可入場參加相關招聘活動。
應聘者應提前、準確了解招聘場地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提前到達。應聘者應聽從招聘工作人員安排,服從現場防疫管理,入場時在規定通道并自覺保持1米以上距離,依次接受體溫檢測和身份驗證。應聘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和面試環節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應聘者逾期未到,取消參加應聘資格,責任自負。
(四)有以下特殊情形的應聘者,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參加應聘活動:
1.健康碼、行程卡均為綠色,但行程卡星號(*)標記顯示中高風險地區的應聘人員,須提供解除隔離通知(或7天健康監測記錄)和參加現場招聘活動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報告并配合相應防疫安排,不得參加應聘活動:
1.不能現場出示本人當日均為綠碼的健康碼和行程卡的;
2.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強制隔離期、醫學觀察期、自我隔離期等時間未滿的人員;
3.健康碼、行程卡均為綠色,行程卡星號(*)標記,不能提供解除隔離通知(或7天健康監測記錄)和參加現場招聘活動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4.參加規定的集中應聘活動當天本人健康碼為綠碼,但現場測量體溫≥37.3℃,且不能提供參加現場招聘活動前24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以上已繳納相關招聘環節費用的人員,向姜堰區教育局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相關招聘環節費用。
(六)應聘過程中,應聘者出現發熱或干咳等可疑癥狀,應主動向招聘工作人員報告,配合醫務人員進行體溫復測和排查流行病學史,并配合轉移到隔離場地參加集中應聘,規定的集中應聘活動結束后應服從安排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檢測。
(七)應聘者應仔細閱讀并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防疫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被取消應聘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請應聘者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我區防控最新要求,集中應聘活動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發布在姜堰教育信息網,敬請關注并按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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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人員疫情防控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docx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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