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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富港服務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港服務區)成立于2019年6月,是由如皋市交通產業集團下屬子公司富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出資設立的國有全資子公司,是長江如皋港區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的建設及運營主體,主要經營范圍包括水上服務區經營管理、水上工程建設施工、船舶維修與保養等。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專業人員負責電動船艇日常使用、維護保養及24小時值守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報名、公開招考、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年齡、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如皋富港服務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見附件)。崗位簡介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告。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
2.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權利,年齡在18周歲以上;
3.具有較高的個人綜合素質和較強的協調處理能力、良好的紀律性、團隊合作以及敬業精神;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崗位所需其他相關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報名系統進行。
1.報名網址。如皋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rgrsks.rugao.gov.cn)。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8月9日09:00~8月13日16:00。
3.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8月9日09:00~8月14日16:00。
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為招聘單位,依據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負責單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初審通過的,資格初審負責單位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資料,供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復審確認時核對。
4.信息查詢。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準確、有效。
2.應聘人員照片上傳應為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100KB)。
3.應聘人員本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等,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被取消資格的應聘人員,可以向作出決定的部門進行陳述、申辯。
5.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辦法
(一)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技能操作前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即為資格復審對象。
2.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事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
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技能證明材料及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一并提交適崗評價需要的反映個人工作能力、經歷的證明、業績、論著及獎懲情況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適崗評價材料提交截止時間與資格復審截止時間一致)。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發放《技能操作通知書》。
(二)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分為技能操作和適崗評價兩種形式。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1.技能操作:形式為實際操作,重點考察應試者對設備操縱的熟練程度、應急反應等。技能操作成績當場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總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技能操作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技能操作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技能操作通知書》。參加技能操作人員攜帶《技能操作通知書》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2.適崗評價:適崗評價重點評價反映個人學習和工作能力、經歷的證明、業績、技術證明材料及獎懲情況。適崗評價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三)總成績
按技能操作成績50%+適崗評價成績50%確定總成績。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總成績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總成績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通知公告欄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考察、公示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績高者在前),進入體檢人員聽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則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合格對象進入考察。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則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通知公告欄公示五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2)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3)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流程結束后不再遞補。
七、試用與聘用、薪酬管理
(一)試用與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公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由公司組織綜合考評。試用期綜合考評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辦理,離職后方可聘用。
(二)薪酬管理
參照如皋市富港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相關待遇執行。
八、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如皋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3-69963271
九、實施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監督舉報電話:0513-876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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