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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財會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及專職輔導員公告》的安排,現將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報名成功即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且繳納報名費用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7月7日8:30至7月9日17:30。
資格復審地點:江蘇財會職業學院行政樓(學校南門西側)408辦公室。
資格復審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
2.社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研究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留學證明,還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留學人員需提供留學學校及專業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崗位13的考生:還須提供乒乓球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證書。
5.報考崗位14—17(專職輔導員)的考生:還須提供:
①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材料,須由本人目前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
②本科或研究生階段院級及以上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材料。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黨總支)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任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③高校輔導員或思想政治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高校、企事業單位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31日。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參加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及心理測試。
二、考試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方式
崗位1—12考試方式:①試講,②面試;
崗位13考試方式:①專業技能測試,②面試;
崗位14—17考試方式:①筆試,②心理測試,③面試。
(二)考試時間
崗位1—12試講時間:2021年7月10日8:30;
崗位13專業技能測試時間:2021年7月10日14:30;
崗位14—17筆試時間:2021年7月10日9:00至10:30;
專職輔導員崗位心理測試時間:2021年7月10日10:40;
在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及心理測試考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如進入面試階段):2021年7月11日8:30。
(三)考試地點
江蘇財會職業學院教學實訓中心。
請所有考生務必在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場,如未按時到達,則視為放棄本次考試。教學實訓中心在學校北門西側,若需駕車進校請從學校南門登記后方可進入。
三、考試形式
1.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考試包含以下三個環節:①備課:考生根據教材中指定的教學內容(現場抽取),在指定地點和備課紙上獨立備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②講課:講課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考生根據備課稿進行模擬上課。③答辯: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決定是否對考生進行提問,問題主要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等方面,考生當場回答。講課及答辯時間不超過15分鐘。評委根據試講、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2.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能力、崗位適應能力。
3.筆試:主要考核高校輔導員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4.心理測試:考試內容主要以答題或訪談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核項,不計入總成績。。
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及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將由主評委當場告知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將于次日前在江蘇財會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在考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疫區的考生還應主動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
2.按當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試當天持“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主動報告,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參加考試前,考生應認真閱讀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考生須在本頁面附件內下載《江蘇財會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疫情防控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并簽字,于2021年7月10日考試開始前將承諾書交至教學實訓中心一樓工作人員處。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戚老師
聯系電話:18961378700
點擊下載>>>
2021年江蘇財會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疫情防控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docx
江蘇財會職業學院
組織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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