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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筆試成績(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事項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
報考中等專業學校崗位、高中崗位、初中語文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7月6日上午8:30-11:30
報考其他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7月6日下午3:00-5:30。
資格復審地點:
東海縣教育考試服務大廳(東海縣教育局樓后,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縣牛山街道晶都大道3號)。
(三)復審材料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
2.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就業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的,須提供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
3.其他人員須提供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服義務兵的人員,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的,另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聘崗位代碼105-109崗位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
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審無異議者,證件原件當場退還考生。
考生本人攜帶筆試準考證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本人到現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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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筆試成績.xls
東海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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