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21年溧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5月28日-5月29日,09:00-11:30,13:30-16:00。
地點: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A樓3樓會議室(南環路65號)。
二、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如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資格復審具體事宜
(一)溧陽市人社局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的方式通知資格復審對象,請上述確定的資格復審對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市人社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報考人員須攜帶《資格復審表》(附件1)(下載并打印,填寫好完整信息)和《2021年溧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附件2)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單位核驗材料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1.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
2.其他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等相關證件;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3.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其中,國(境)外2021年畢業人員可適當放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并承諾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全日制)報考的,還須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5.按“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其中:2021年4月23日報名截止以后新就業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已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21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和檔案關系托管部門的證明;
6.按“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和《“2021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7.按“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2021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8.按“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和《“2021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9.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三)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按崗位面試人選確定方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溧陽市人社局陳述申辯。
(五)報考人員須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審。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2021年溧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附件2)并嚴格按照要求執行。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的考生,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報考人員關注溧陽市人民政府網站(www.liyang.gov.cn)-公開招聘欄有關公告信息。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溧陽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9)87269151。
附件:1-2
附件1:2021年溧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doc
附件2:2021年溧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doc
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