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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1年5月19日 9:30-11:30 13:30-16:30
2021年5月20日 9:30-11:30 13:30-16:30
2.地點:無錫市濱湖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1樓大廳(梁清路718號)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按《2021年無錫市濱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報考指南》規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包括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類型為未落實工作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到時應現場領取并由本人簽署《承諾書》,承諾在規定的擇業期內從未落實過工作單位,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審核時如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補齊材料,否則作為復審不通過。報考人員如在規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3.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復審的,可由他人代為審核,請代審人攜帶好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代審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報考人員簽署的資格復審委托書。
三、面試費用繳納和通知書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和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盡早申領并及時更新“蘇康碼”,報到時應向工作人員現場出示“蘇康碼”綠碼。14天內來自或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的區)范圍內低風險區域的考生,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復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近期有國(境)外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14天居家觀察期的,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觀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經超過期限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視同自動放棄相應資格。
2.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報到時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現場體溫測量工作,因體溫異常或者出現干咳、乏力等身體不適癥狀的考生,應在2天內提供本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完成資格復審,否則視同自動放棄相應資格。
4.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報到時應現場領取并由本人簽署《濱湖區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附件:2021年無錫市濱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名單.xls
無錫市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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