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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1年無錫市梁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要求,2021年無錫市梁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地點:無錫市梁溪區通揚南路280號三樓301會議室。
咨詢電話:0510-83158637。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1.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2.請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的報考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根據所報職位的要求提供:學歷證書(2021年畢業生、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如報考職位簡介表中“其他”欄中所列的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學位等證書要求)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繳納證明)。同時攜帶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1張,照片背面寫好本人姓名。獲得國(境)外學歷和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類型為“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須在現場領取并由本人簽署《承諾書》,承諾在規定的擇業期內從未落實過工作單位,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5.無法到資格復審現場參加復審的考生,需本人書面授權,可委托其他人辦理,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復審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及時更新“蘇康碼”,報到時應向工作人員現場出示“蘇康碼”綠碼。持“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應提供本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經超過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視同自動放棄相應資格。
2.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報到時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現場體溫測量工作,因體溫異常或者出現干咳、乏力等身體不適癥狀的考生,應在2天內提供本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完成現場資格復審,否則視同自動放棄相應資格。
4.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報到時應現場領取并由本人簽署《2021年無錫市梁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附件:2021年無錫市梁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無錫市梁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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