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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以及《鹽城市2021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面試前,須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現將我縣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2021年5月17日下午14:00-18:00,為期半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樓六樓會議室(建湖縣城人民南路225號,聯系電話:0515—86220569)。
三、復審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請考生務必提前對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查詢并打印(查詢網址為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結果需含二維碼;學位證書查詢網址為學位在線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其中,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
1.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非2021年畢業生協議書應為空白);
2.就業報到證及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承諾書(非2021年畢業生提供);
3.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或相關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其中證明材料只需原件。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本次面試收取面試考生面試費每人100元。
四、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按當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在資格復審當天進入復審區域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行資格復審。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還應主動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附件:1-3
附件1.建湖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名單.xls
附件2.建湖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圍面試人員登記表.xls
附件3.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承諾書.doc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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