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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南京市氣象局所屬事業單位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內工作人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氣象局網(http://js.cma.gov.cn/dsjwz/njs/)等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取得相應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國(境)外同期畢業,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20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人員,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郵箱:33752012@qq.com。應聘人員須將報名材料掃描件打包,以“姓名+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
(2)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4月14日9∶00-4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材料
①《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見附件3);
②身份證或護照、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
③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
④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就業選擇推薦表》以及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印章)。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掃描件。
2、資格初審
南京市氣象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4月26日9∶00-4月27日17∶00。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4月28日-4月30日期間9∶00-17∶00。資格初審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5月6日9∶00-5月8日17∶00。
3、信息查詢
面試前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氣象局網站公布。
4、繳費確認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5、核減(取消)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6、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
(2)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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