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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隊伍建設,充實司法基層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在本市范圍內公開商調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為征集了解有意向的商調人員信息,發布此公告。
一、公開商調范圍及人數
為提高商調工作質量,突出商調人員與司法行政工作崗位的匹配性,擬從全市政法系統(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國家安全局、監獄系統)及基層平安(綜治)工作機構商調5名公務員。
二、商調資格
(一)商調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科級以下、具有3年以上在政法系統或基層平安(綜治)工作經歷,且在編在崗公務員(行政編制);
3.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理論功底扎實,綜合文字能力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商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3、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4、其他不宜參加商調的情形。
三、信息征集
1、方式:采取現場信息征集方式。
2、時間: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地點: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興路9號能達大廈3018室(政法委辦公室),電話:83591962,13912291919。
凡符合商調條件、有意向調動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所有提交材料一式兩份:
①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司法局公開商調司法所工作人員信息征集登記表》(見附件);
②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 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④ 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復印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或單位蓋章);
⑤ 《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⑥ 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商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報名人員如實填報《南通開發區司法局公開商調司法所工作人員信息征集登記表》(見附件)。
(二)資格初審。對商調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等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三)組織筆試。組織開展對公開商調人員的筆試、面試等工作。主要測試商調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政法專業基礎知識等。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滿分為100分。
(四)組織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不超過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起進入。面試主要測試選調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及協調應變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五)適崗評價。從商調崗位要求出發,根據商調人員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考核及獎懲情況、工作成果等情況評價,實現以能識人、量能用人。滿分為100分。
總成績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適崗評價成績3︰5︰2的比例計算總分。以不超過商調計劃人數的1︰1確定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全面考察擬商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法,重點考察政治素質、作風表現等情況,形成考察報告。
(七)集體討論決定商調人選。黨工委書記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要求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1、本次商調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2、參加公開商調人員須先征求所在單位意見,并在征集登記表單位意見欄蓋章同意后方可參加商調考試。
3、本次商調工作由區司法局按相關工作程序進行。
咨詢電話:81196196。監督電話:83595052。
附件:南通開發區司法局公開商調司法所工作人員信息征集登記表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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