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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1年鹽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部署,近期將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體能測評須合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1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如有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請務必提前與大豐區委組織部聯系確認,并按要求履行相關放棄程序。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
資格復審地點:鹽城市大豐區農業干部學校(鹽城市大豐區人民南路208號)。
聯系電話:0515-83818538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考生應持本人“蘇康碼”綠碼并出示“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參加資格復審,并在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前一天將本人的“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頁面截圖發送至郵箱:dfzzbzgkyx@163.com,郵件名命名為:“姓名+報考部門名稱+職位代碼”。
2、14天內來自或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的區)范圍內低風險區域的考生,資格復審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考生須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現場體溫測量等防疫檢測,除身份核驗環節,應全程佩戴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并做好個人防護。
4、考生須認真閱讀《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按要求簽署承諾,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并做好相關工作。
5、考生應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情況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相關考生須根據疫情防控政策或招錄機關要求提前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相關準備工作,以免影響參加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考生須確認符合2021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按附件2中相應資格復審材料目錄準備好所需材料。有關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復印件上要有本人簽字。
2、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建議江蘇省外的考生采取線上資格預審的形式進行,后期再補齊書面材料。需申請線上資格預審的考生,填寫 “附件7.網上資格預審申請書”,連同附件2中相應資格復審材料目錄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的掃描件,按資格復審時間表規定的時間發送至郵箱dfzzbzgk@163.com,郵件名命名為:“姓名+報考部門名稱+職位代碼”。
3、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時所填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齊全、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信息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區委組織部將根據疫情、天氣等情況對相關工作的時間、地點、方式作出調整,請考生理解、支持與配合。考生應密切關注紅色鹽阜網(http://www.hsyf.gov.cn)和大豐公共就業網(http://www.ycdf91.cn)發布的有關公告信息。
2、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及時接收掌握招錄機關發送的有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規定要求及時回復招錄機關,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由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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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資格復審相關材料
中共鹽城市大豐區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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