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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202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部署,我縣將于近期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1月25至1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地點: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委黨校行政樓三樓大禮堂(濱海縣東坎街道迎賓西路777號)。
提醒:在資格復審通知規定時間內,考生無特殊情況且未經濱海縣委組織部批準同意,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自身及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其中:
1、應屆畢業生(附件1-1);
2、社會人員(附件1-2);
3、服務基層項目崗位人員(附件1-3);
4、優秀村干部崗位人員(附件1-4);
5、法檢助理崗位人員(附件1-5)
6、其他相關的材料(附件2至附件11)。
考生提供的材料須實事求是,如事后發現所提供材料存在不實情況,自動取消錄用資格,并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
三、資格復審方式
(一)根據本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且經濱海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統一進行網上資格預審,在打印《面試通知書》前一周,提供相關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考試前14天內來自或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的區)范圍內低風險區域的考生;
2、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但未滿后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期的國(境)外回國的考生;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發燒(體溫≥37.3℃)、干咳等癥狀,且資格復審當天癥狀未消失的考生;
4、參加資格復審需要跨省來濱,途中感染疫情風險特別高的考生;
5、其他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的考生。
網上資格預審材料報送時間:2021年1月23至1月26日。
聯系郵箱:bhgbyk@163.com。
(二)其他考生原則上須本人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須提前向濱海縣委組織部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否則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考生應持本人“蘇康碼”綠碼并出示“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參加資格復審。14天內來自或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的區)范圍內低風險區域的考生,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考生須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現場體溫測量等防疫檢測,除身份核驗,應全程佩戴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并做好個人防護。
3、考生應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情況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相關考生須根據疫情防控政策或招錄機關要求提前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相關準備工作,以免影響參加資格復審。
4、考生須認真閱讀《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按要求簽署承諾,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并做好相關工作。
聯系電話:0515-84108522;0515-84102735
附件:2021年資格復審材料.rar
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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