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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文件精神,現就連云港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補充解答如下:
1.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的職位,考生必須在2020年11月9日前加入中國共產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關系證明。
2.在職人員進入體檢前,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主管部門的,須經主管部門同意)。
3.辭職、代理人員(辦過就業手續的)進入體檢前,必須提供由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
4.民營企業未辦人事代理的人員進入體檢前,必須提供由本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同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在職中小學教師進入體檢前,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單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父母身邊無子女不受戶籍限制的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父母戶籍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7.夫妻分居兩地不受戶籍限制的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結婚證、雙方戶籍證明。
8.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不受戶籍限制的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軍隊師以上政治機關批準隨軍的文件。
9.關于執行錄用體檢特殊標準的職位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所有職位(單位代碼“007”);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職位代碼“07000053301”“07230053301”“07230053403”);連云港監獄(單位代碼“224”)及省東海強制隔離戒毒所(單位代碼“235”)的所有職位。
以上職位均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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