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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現就全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年限計算問題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二、職位表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學歷】一欄中,要求“本科”的,報考人員須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既可用本科學歷(專業)報考,也可用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研究生”包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其它】一欄中的表述均包含“及以上”情形,如要求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也符合要求;“相關專業”指該職位【專業】一欄內列出的所有專業。
三、關于學歷學位的問題
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等)的畢業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www.cscse.edu.cn)的學歷認證。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須具有普通高校政法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雙專科學歷按專科學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的考生,其第二學位證書(須普通高等學歷)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用于報考。
境內高校往屆畢業生因證書遺失等需進行學歷證書認證的,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
四、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一)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
(二)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可核驗),可以報考。
五、關于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問題
本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六、關于戶籍的問題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條件的人員可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市、縣級市的職位,不得跨轄區范圍報考。如:市區戶籍只能報市區(含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及吳江區)職位,縣級市戶籍只能報所在縣級市職位。
七、關于“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報考問題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憑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報考。
八、關于大學生村官的報考問題
蘇州市選聘大學生村官指納入蘇州市大學生村官管理的工作人員。
九、關于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定向職位的問題
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上學期間或者畢業后入伍的已退役士兵。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社會人員)或生源(應屆生)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報考全市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
十、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錄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錄用等環節都要使用。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信息要與報名時登記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遺失居民身份證的人員,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者戶口所在地(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
十一、關于回避的問題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招錄單位的職位。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直接隸屬,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同一領導人員,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
十二、有關資格證書問題
(一)職位要求具有大學英語四級證書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報考:
1.取得大學英語四級(CET4)合格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及以上合格證書;
3.雅思(IELTS)考試6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試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合格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6.取得英語專業四級或專業八級合格證書。
(二)職位要求具有大學英語六級證書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報考:
1.取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合格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及以上合格證書;
3.雅思(IELTS)考試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試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語專業四級或專業八級合格證書。
(三)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計算機專業畢業生視同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
(四)職位要求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的,取得證書可以報考。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通過A類合格分數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辦理錄用手續時,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
十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一)男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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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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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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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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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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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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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標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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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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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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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
≤4′2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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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十四、關于考察(政審)標準問題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一)不具備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三)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六)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七)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九)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十一)受過勞動教養的;
(十二)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三)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十四)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十五)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十六)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十七)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十八)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九)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二十)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二十一)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二十二)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十三)自2017年11月10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二十四)自2015年11月10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以及不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的;
(二十五)自2017年11月10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二十六)自2017年11月10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紀違規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二十七)2020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19年度及2020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二十八)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九)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十五、關于考試費用問題
考試費用仍按省財政等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公共科目筆試費用98元/人,公安專業科目筆試費用44元/人,面試費用100元/人。
蘇州市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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