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泰州市規劃設計院招聘公告
泰州市規劃設計院成立于1989年12月,為泰州市規劃局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各項規劃設計和研究任務。我院自成立以來,堅持“科學規劃、精心設計、優質服務、開拓創新”的發展理念,以總體規劃、控規等法定規劃為主線,以課題研究和數據為基礎的編制工作,為城市建設提供技術成果保障,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撐。
隨著業務量的不斷增加,為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和院發展需要,保持人才梯隊建設的持續性、有效性、科學性,完善院人才儲備工作,保證各項設計工作順利開展,參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批準,結合我院實際,現招聘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2~4名,具體崗位、需求數量及任職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本次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最終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共2~4名。詳見《泰州市規劃設計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員崗位表》(附件1),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城鄉規劃、城市設計或風景園林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學歷及以上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泰州市規劃局網站和泰州市規劃設計院網站向社會統一發布。
2、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需將以下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發送至報名郵箱136538642@qq.com:
①《泰州市規劃設計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③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④英語、計算機及其他資格證書,表彰獎勵證書。
⑤本人公開發表論文、設計成果等業績資料。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下午5:30,逾期不再辦理。
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24小時后至10月27日下午5:30前登錄考生報名郵箱查詢或報名電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招聘地點:泰州市海陵區鼓樓南路299號三樓泰州市規劃設計院。
(四)提供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泰州市規劃設計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考試與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筆試、面試時間為10月28日下午2:00,地點泰州市規劃設計院三樓會議室。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各專業相關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滿60分及以上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參加考試需自帶考試工具。
(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或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時間15分鐘內完成。
(三)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本人攜帶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證件(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等)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六、體檢與考核
體檢由泰州市規劃設計院組織。具體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一次確定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考試費及體檢費。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考核由泰州市規劃設計院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及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應的,報主管部門備案,辦理錄用手續。
2、錄用后按照《泰州市規劃設計院編外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管理。
3、新錄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及單位有關規定執行,正式錄用后待遇從優。
4、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5、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以公告、電話、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試人員進行考試、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八、本方案最終解釋權為泰州市規劃設計院,未盡事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泰州市規劃設計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