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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無錫市公安局招聘警務特勤輔助人員簡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特勤輔助人員5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職數(見文末附件1)
工作地點在雪浪苑(震澤路718號)和監管支隊(錢胡路567號)。工作模式為五班四運轉或四班三運轉,每班次2崗,早晚各一崗,每天一個班次。每天工作總時長為6至8小時。上班期間住在單位,實行24小時準軍事化管理,中途不得外出,特殊情況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輪到休息可以回家。
二、招考條件及要求
(一)招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公安警務特勤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3、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
5、報考者應為本市常住人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違法違紀曾受過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3、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5、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或者與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8、具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特勤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請考生于5月25日至6月1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攜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戶口簿(戶主+本人頁)原件、復印件一張;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張;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1張;退伍證原件、復印件1張;相關工作經歷材料等集中到梁溪區廣瑞路2號無錫市公佳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102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
(二)考生報名時,須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寫《無錫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招考單位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報名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證件、資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現場確認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四、考試與錄用
(一)測試
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后,參加面試。
(二)體檢
根據體能測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錄用人數1:1的比例,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前述規定依次遞補。體檢標準除符合本簡章中報考條件的相關規定外,其他標準參照人社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
(三)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
(四)公示
根據測試成績和體檢、政審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本簡章公布范圍內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初步確定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同時,由勞務派遣單位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并派遣到公安機關警務特勤輔助人員崗位工作。試用期按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執行。警務特勤輔助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公安警務特勤輔助人員的薪酬待遇由市政府財政保障并享受“五險一金”,工作第一年純收入約5萬元(不包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今后根據編外用工經費標準提高和技能評級晉升相應增加。
六、注意事項
(一)本簡章所述年齡均以2018年5月25日計算。
(二)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電話:0510-85014677。
無錫市公佳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
無 錫 市 公 安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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