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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高層次人才,根據《泰州市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泰人社發〔2016〕48號)精神,經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市外引進部分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要求
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系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面向市外引進1名博士研究生。具體崗位、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詳見《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適應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水平,無違紀違法行為。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引進高層次人才采取公開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由泰州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1.發布公告
通過泰州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人才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2.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9月6日下午6:00。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需將以下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發送至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①《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證。③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社會工作人員須提供有關工作經歷及證明材料。⑤英語、計算機及其他資格證書、表彰獎勵證書。⑥本人公開發表論文等業績資料。
(3)報名者可登錄泰州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人才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下載并填寫《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①現役軍人。②本公告發布之日前,與本市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人員。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④應聘人員與招考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考試前,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供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過程,應聘人員凡提交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3.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一次性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對體檢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并確定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5.公示、聘用
擬聘人員須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和畢業專業、現工作單位、擬聘崗位、面試成績與排名等。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提請備案,經備案同意,由單位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人才引進政策咨詢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人事處負責回答引進政策咨詢。咨詢電話:0523-86195505。
五、人才引進工作監督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紀檢監察室對此次人才引進工作進行紀律監督。監督電話:0523-86195523。
六、人才引進工作舉報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23-86880623。
附件: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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