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州分行簡介
中國光大銀行鄭州分行成立于1999年,是光大銀行在河南設立的省級分行。二十余年來,鄭州分行深植中原沃土,勇踐央企使命,聚焦國家戰略實施,緊跟省委、省政府戰略部署,積極服務實體經濟、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河南地方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多次獲得省政府通報表揚。目前,全省現有46家營業網點,員工1300余人,在洛陽、許昌、焦作、南陽、駐馬店設有五家二級分行。2022年4月份,鄭州分行整體搬遷新址——鄭州龍湖金融島鄭州光大中心,光大永明保險、光大證券、光大云繳費已經同步入駐辦公,光大信托、北京陽光消費金融、光大國際、青旅集團、嘉事堂等集團其他駐豫子公司也將陸續入駐。鄭州分行正以此為契機,依托鄭州光大中心充分發揮綜合金融服務優勢,著力打造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一流財富管理銀行、一流科技賦能銀行“三大核心優勢”。
二、招聘崗位
崗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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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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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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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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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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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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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面操作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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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柜員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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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柜面客戶服務及各項結算業務的處理、資金清算、賬戶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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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含)以上學歷,經濟類、金融類、管理類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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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洛陽、許昌、焦作、南陽、駐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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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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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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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經理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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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客戶開發,客戶管理和維護、完成分支行下達的經營計劃,做好客戶服務,在市場中塑造和提升我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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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含)以上學歷,經濟類、金融類、管理類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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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洛陽、許昌、焦作、南陽、駐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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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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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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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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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負責行內網絡、信息安全相關設備和系統正常運行的技術支持和保障;
2. 根據業務發展規劃,負責總行應用軟件項目的推廣、維護及管理工作;根據業務需求,負責全行應用軟件項目的開發、推廣、維護及管理工作。
3. 需在基層崗位工作至少一年,全面了解銀行各項業務及工作流程,提升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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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含)以上學歷,計算機科學、軟件工程等IT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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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洛陽、許昌、焦作、南陽、駐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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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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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培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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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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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行內經營管理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咨詢、合同審查、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2.需在基層崗位工作至少一年,全面了解銀行各項業務及工作流程,提升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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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含)以上學歷,法律相關專業,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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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洛陽、許昌、焦作、南陽、駐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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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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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培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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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培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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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分行機關部門公司業務、零售業務、風險管理、綜合文秘等崗位儲備人才,再根據個人能力表現,選拔至相應崗位。
2.需在基層崗位工作至少一年,全面了解銀行各項業務及工作流程,提升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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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含)以上學歷,經濟類、金融類、管理類、科技類、新聞類、中文類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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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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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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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堅持黨的領導,擁護國家大政方針;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兩個確立”。
(二)愛國愛行,愛崗敬業,認同我行企業文化,認可我行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德才兼備,廉潔自律,身體健康。
(四)符合我行核心勝任能力要求,具備與崗位要求相應的任職資格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較強的風險合規意識,無任何違規違紀行為。
(六)符合我行員工行為管理相關要求,符合我行任職回避相關制度要求;無經商辦企業或在工商企業兼職的情形。
(七)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招聘崗位最終要求為準),其中:
1.國內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定向就業,列入國家高校2023年畢業生統分計劃,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因疫情影響,2022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符合應屆生就業條件的一并納入招聘范圍。
2.海外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間,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原版證件。
(八)應聘者須為最高學歷后初次就業,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派遣,未參加社會保險。
(九)應聘者須為從最高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入學后初次就業,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派遣,未繳納社會保險。
四、招聘流程及時間安排
序號 |
階段 |
時間安排 |
1 |
網上報名 |
2022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
2 |
簡歷篩選 |
2022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
3 |
在線測評 |
2022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
4 |
筆試 |
2022年10月下旬 |
5 |
一輪/多輪面試 |
2022年11月 |
6 |
體檢 |
2022年11月 |
7 |
簽約 |
2022年11-12月 |
8 |
入職 |
2023年7-8月 |
(以上時間安排為擬定時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五、簡歷投遞方式
簡歷投遞截止時間:2022年10月20日
簡歷投遞地址:http://campus.51job.com/cebbank/jobs.html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對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我行有權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
(二)在各招聘環節中,我行會及時通知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者;對未能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者,我行不再發布通知。
(三)我行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試輔導培訓班,招聘過程未涉及任何收費項目。
(四)應聘者務必保證提交的聯系方式正確無誤,并保證通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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