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光大銀行滁州分行社會招聘公告(5.9)
零售業務部負責人(滁州)
工作地點:滁州市
工作職責
一、執行并落實一級分行制定的零售金融發展戰略以及相配套的發展規劃,推動戰略及規劃實施,促進戰略及規劃實現;
二、負責組織本二級分行實施零售金融業務經營計劃,包括計劃分析和執行、計劃分解和落實,推進經營目標實現;
三、負責市場調研、市場營銷、產品的創新與推動等。
任職要求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堅持黨的領導,擁護國家大政方針;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團結協作精神,認同我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認可我行規章制度;
(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德才兼備,廉潔自律,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四)符合我行崗位勝任能力要求,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能力要求,具有較強的風險合規意識;
(五)具備與崗位要求相匹配的學歷、專業、年齡、從業年限、年度考核、政治面貌等條件,招聘管理序列人員的還應符合我行管理序列職務任用管理相關要求;
(六)符合我行員工行為管理相關要求,符合集團和我行任職回避和招錄回避相關制度要求,無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的情形;
(七)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其他不符合我行錄用標準的情形,在招聘階段未處于問責影響期內,無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的情形。
二、資格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40周歲;
(二)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
(三)具有領先銀行同業或與銀行業務相關行業頭部企業相關崗位5年(含)以上工作經歷;專業基礎扎實,過往業績突出,核心技能過硬,市場從業經驗和團隊管理經驗豐富且具有同職務管理經歷;
(四)在原崗位工作表現良好,近3年考核結論均為稱職(或對等結論)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良好(或對等結論)及以上;
(五)已取得CFA、CPA、CPB、CFP、AFP等證書者優先考慮。
綜合柜員崗(滁州)
工作地點:滁州市
工作職責
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章制度和要求,以及我行各項業務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辦理業務;
二、認真審核客戶提供的證照、單據等申請資料,確保受理業務的真實合規,辦理業務及時、準確、高效;
三、按照規定和要求辦理其他柜臺業務。
任職要求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堅持黨的領導,擁護國家大政方針;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團結協作精神,認同我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認可我行規章制度;
(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德才兼備,廉潔自律,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四)符合我行崗位勝任能力要求,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能力要求,具有較強的風險合規意識;
(五)具備與崗位要求相匹配的學歷、專業、年齡、從業年限、年度考核、政治面貌等條件,招聘管理序列人員的還應符合我行管理序列職務任用管理相關要求;
(六)符合我行員工行為管理相關要求,符合集團和我行任職回避和招錄回避相關制度要求,無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的情形;
(七)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其他不符合我行錄用標準的情形,在招聘階段未處于問責影響期內,無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的情形。
二、資格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二)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
(三)具有領先銀行同業或與銀行業務相關行業頭部企業相關崗位3年(含)以上工作經歷;
(四)在原崗位工作表現良好,近3年考核結論均為稱職(或對等結論)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良好(或對等結論)及以上;
(五)已取得CFA、CPA、CPB、CFP、AFP等證書者優先考慮。
個貸客戶經理崗(滁州)
工作地點:滁州市
工作職責
一、負責客戶開發與業務拓展,了解市場動態,明確營銷策略,多渠道開發新客戶;
二、負責客戶服務與關系維護,接待客戶咨詢,為客戶提供個性化貸款方案及全流程服務,做好存量客戶維護,提升客戶滿意度;
三、合規操作并把控風險,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我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個貸業務合規操作,做好貸前調查、貸中跟進和貸后管理工作,及時識別和防范各類貸款風險。
任職要求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堅持黨的領導,擁護國家大政方針;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團結協作精神,認同我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認可我行規章制度;
(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德才兼備,廉潔自律,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四)符合我行崗位勝任能力要求,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能力要求,具有較強的風險合規意識;
(五)具備與崗位要求相匹配的學歷、專業、年齡、從業年限、年度考核、政治面貌等條件,招聘管理序列人員的還應符合我行管理序列職務任用管理相關要求;
(六)符合我行員工行為管理相關要求,符合集團和我行任職回避和招錄回避相關制度要求,無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的情形;
(七)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其他不符合我行錄用標準的情形,在招聘階段未處于問責影響期內,無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的情形。
二、資格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二)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
(三)具有領先銀行同業或與銀行業務相關行業頭部企業相關崗位3年(含)以上工作經歷;
(四)在原崗位工作表現良好,近3年考核結論均為稱職(或對等結論)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良好(或對等結論)及以上;
(五)已取得CFA、CPA、CPB、CFP、AFP等證書者優先考慮。
截止日期:2025-05-25

原標題:光大銀行
文章來源:https://eoap.cebbank.com/uiap/wt/CEB/zpzh/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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